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业务主要通过数据采集、汇总分析,实现省级节点、市级节点组织开展,负责依据海洋经济监测数据对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海洋经济活动进行评估。省级节点负责评估省级及所辖市级行政区域海洋经济状况评估,市级节点负责所辖县级行政区域海洋经济评估。省市级节点要通过海洋专网对所辖市县节点进行海洋经济评估成果的反馈。
系统应利用各沿海地区海洋经济监测数据及其他相关数据,为对海洋经济、新兴产业、主导海洋产业竞争力、海洋经济影响因素和重大事件的影响提供辅助分析,由省级海洋主管部门负责评估全省海洋经济运行状况。系统实现了对海洋经济重点企业原始统计数据直接联网报送, 提高海洋统计数据时效性, 扩充监测指标和内容, 增加投资、出口、经营状况、资源与能源消耗、企业的生产活动及生产要素等类指标,增强海洋经济信息的采集和监测能力, 提升海洋经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提高海洋经济评估产品深度, 实现范围覆盖省、沿海市、县区及个工业园区三个层级,增强对海洋经济管理与政策咨询的服务能力。